我开了间房休息,朋友进来吸毒,我却要坐牢?

时间:2025-06-19来源:

2023年2月,李某甲出资、李某乙出具身份证在恩施州咸丰县一酒店登记入住。当晚,二人的朋友张某某等三人进入该房间,几人以烫吸方法吸食冰毒。同月,李某甲、李某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事发后,二人认为自己只是出钱开房间,参与吸毒的朋友仅作行政处罚,为何自己却要被处以刑罚?


只容留他人吸毒,即使自己不吸食毒品,也会触犯法律!

容留他人吸毒罪:


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行为。容留,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、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。

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,也可以被动实施;既可以是有偿的,也可能是无偿的。容留的场所既包括自己家中,也包括由自己实际控制的酒店房间等场所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四条: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

因此,李某甲、李某乙在其共同登记入住的房间内邀请、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毒品,违反了刑法规定,应当定罪处罚。

2023年9月,咸丰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;判处李某乙有期徒刑7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。

容留他人吸毒就是养痈贻害,这种方便“给不得”!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珍爱生命,远离毒品、“毒友圈”和“瘾君子”,以免触犯法律,后悔莫及!

来源:湖北禁毒网


Copyright ©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.武汉传媒学院版权所有.   鄂ICP备1400624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