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校园内“禁宠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8-11-15来源:本站

  校内各单位:

  为维护好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,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,构建安全、和谐、文明、卫生的校园环境,根据《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》《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及《武汉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有关规定,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禁宠”专项整治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  一、工作目标

  经过专项整治,杜绝校园区域内饲养宠物、携带宠物(哺乳类、鸟类、爬行类、两栖类、昆虫类、节肢类等动物)进校园的行为,创建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。

  二、工作安排

  (一)宣传发动阶段(10月31日——11月11日)

  1.各单位要召开以专题工作例会,确保全体教职员工知晓“禁宠”工作要求,以主人翁姿态自觉维护学校安全、和谐;宣传部要通过在校门口、食堂、宿舍楼等区域张贴告示、新媒体平台加强宣传等方式营造氛围,确保宣传无死角;学工处要组织学院通过晚点名、召开主题班会解读。规定、开展大讨论等,引导全体同学充分认识人群聚居饲养宠物的安全隐患,尤其是狂犬病的严重危害性,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,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。

  2.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,应当督促相关人员于11月11日前将其饲养宠物自行处理。

  (二)集中整治阶段(11月12日——11月30日)

  1.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后勤处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教学楼、学生宿舍、食堂、操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,能核实身份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所属单位(学生通报至学工处),不配合核实身份的及时通报保卫处,由保卫处前往处置。对于11月12日未处理且未找到主人的宠物,由学工处联系流浪动物收容所等单位进行收容。

  2.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均有义务对违规者进行劝阻、核实身份,并将信息报送至相关单位,对劝阻无效或屡教不改者,经核实为我校师生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从严从速处理,必要时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。

  (三)形成长效机制

  保卫处要加强校门管理,杜绝校外流浪狗进入校园,劝阻校外人员来校遛狗;后勤处要加强宿舍楼栋门岗管理和楼道巡查,杜绝学生携带宠物进入宿舍楼;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教学区域巡查,杜绝学生携带宠物进入教学区域;学工处要组织学院加强教育引导,持续深入走访学生宿舍,发动师生积极举报校园内饲养宠物的行为,自觉参与清理整治工作。

  三、工作要求

  (一)统一思想,加强领导。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,动员部署,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,加强联动。

  (二)广泛宣传,正面引导。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全方位、多层次、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做到人人知晓,事事参与,齐抓共管,人人支持的良好局面。

  (三)强力整治,确保实效。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,强化工作措施,积极协调配合,认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,消除隐患,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卫生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
  若发现师生员工在校园内有相关违规行为,请及时举报。

  举报电话:保卫处81979598、学工处81978729、后勤处81979348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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